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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布时间: 2015-06-15  浏览次数: 69

各院(系):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完善心理健康教育四级网络体系,推动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学生干部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开展2014-2015学年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参评对象及条件

(一)参评对象

各院(系)心理部成员、班级心理健康委员、大学生心理协会成员、“蒲公英”使者

(二)参评条件

1.接受过学校组织的心理健康知识培训(“蒲公英”使者、班级心理健康委员必须全程接受学校组织的系统培训);

2.在日常工作中能够面向广大学生积极普及心理健康知识,提高学生的心理健康意识;

3.在院(系)心理辅导员或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老师指导下,积极开展工作,成效显著(班级心理委员必须每月规范填写并按时上交《心理晴雨表》)

4.坚持定期组织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并有相关活动记录。

二、评选比例及办法

(一)院(系)自主评选

按照个人自愿申报,院(系)严格审核的原则,各院(系)自主评选本单位心理部优秀学生干部及优秀班级心理健康委员。其中,心理部优秀学生干部每院(系)评选2-3名;班级心理健康委员评选比例为15%。具体人数参照附件1。

(二)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评选

大学生心理协会优秀学生干部及优秀“蒲公英”使者由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组织评选。其中,大学生心理协会评选优秀学生干部10名;优秀“蒲公英”使者评选比例为15%。

三、申报材料要求

(一)报送材料

各院(系)按照评选比例,报送评选出的优秀学生干部材料:

1.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优秀学生干部申报表一份(附件2)。

2.工作总结一份(2500字以上,内容应包括培训工作心得、所做主要工作以及工作思考和建议,其中开展活动需附图文资料)。

(二)报送方式

1.截止时间:6月19日(星期五)下午4点前

2.报送地点:图书馆607房间(东风校区)

          学生活动中心楼400房间(科学校区)

电子版发送至:xinlizixun@zzuli.edu.cn

3.联系电话:63557381/866095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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