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完善心理健康教育四级网络体系,推动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学生干部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开展2019-2020学年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参评对象及条件
(一)参评对象
各学院心理部成员、班级心理健康委员、大学生心理协会成员、“蒲公英使者”
(二)参评条件
1.接受过学校组织的心理健康知识培训(“蒲公英使者”、各学院心理部成员、班级心理健康委员必须全程接受学校的系统培训);
2.在日常工作中能够面向广大学生积极普及心理健康知识,提高学生的心理健康意识;
3.在本学院心理健康教育专职辅导员或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老师指导下,积极开展工作,成效显著(班级心理健康委员在校期间必须每月规范填写并按时上交《心理晴雨表》)。
4.坚持定期组织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并有相关活动记录,“蒲公英心理素质提升项目”负责人优先考虑。
5.疫情期间工作突出者优先。
二、评选比例及办法
(一)各学院自主评选
各学院自主评选本单位心理部优秀学生干部及优秀班级心理健康委员。按照个人自愿申报、学院严格审核的原则,各二级学院优秀班级心理健康委员评选比例为15%,具体人数参照附件1;另可自主评选2-3名心理部优秀学生干部。
(二)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评选
大学生心理协会优秀学生干部及优秀“蒲公英使者”由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组织评选。其中,大学生心理协会评选优秀学生干部10名;优秀“蒲公英使者”评选比例为15%。
三、申报材料要求
(一)报送材料
各学院按照评选比例,报送评选出的心理部优秀学生干部及优秀班级心理健康委员材料:
1.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优秀学生干部申报表一份(附件2)。
2.工作总结一份(1500字以上,内容应包括培训工作心得、所做主要工作以及工作思考和建议等,其中开展活动需附图文资料)。
(二)报送方式
1.截止时间:5月29日(星期五)17点前
2.报送地点:校医院415室(科学校区)
图书馆607室(东风校区)
3.联系电话:86608120/86601120
附件1:各学院优秀班级心理健康委员名额分配表.doc
附件2: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优秀学生干部申报表.doc
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2020年5月23日